青岛市会计资格证书办理程序
凡参加青岛市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,可按以下程序领取会计资格证书:
一、办理时间:
领取人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内。
二、办理地点:
1、领取人有工作单位的,应到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,没有工作单位的,应到户籍(或暂住证)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。
2、需到市财政局办理会计资格证书者,请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,地点:香港中路17号。
三、所需提供的资料:
1、领取人有工作单位,应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:
(1)青岛市会计资格证书信息表一式三份(可从“青岛市会计信息网——下载中心”下载,A4纸、正反面打印);
(2)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;
(3)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4)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(从事会计工作的);
(5)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(市直单位除外);
(6)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;
(7)二代身份证原件;
(8)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。
2、领取人没有工作单位,应向户籍(暂住证)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:
(1)青岛市会计资格证书信息表一式三份(可从“青岛市会计信息网——下载中心”下载,A4纸、正反面打印);
(2)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;
(3)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4)二代身份证原件;
(5)户籍证明(或暂住证);
(8)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。